哈维效应

哈维效应

作者:小曾


“哈维效应”(Harvey Effect)使得很多人分享他们的故事,我说的不是美国德州在2017年8月所遭遇50年来最强飓风的4级飓风哈维,它登陆后,强风吹飞屋顶,折断路旁树木,翻覆车辆,造成多处淹水,哈维从此以后会被除名(注:任何飓风造成重大伤害,该名从此不再采用免得引起伤心回忆。)我说的是哈维•温斯坦(Harvey Weinstein),他是美国电影制片人。 2017年10月,温斯坦在被多人指控性骚扰和性侵犯之后,被公司董事会解雇,并被驱逐出电影艺术与科学院(Academy of Motion Picture Arts and Sciences)。

在哈维事件爆发后,很多女性以推特(Twitter)的标签(hashtags)“#我也是(#MeToo)”分享了她们的经验。塔勒纳•伯克(Tarana Burke)是帮助性暴力幸存者非营利组织的创始人,她在2006年建立“#我也是”的标签以鼓励年轻女性相互声援。这个标签在美国女演员阿莉莎•米兰欧(Alyssa Milao)于2017年十月使用后,迅速流传,至今已有来自至少85国家数百万的人使用“#我也是”的标签。因此一点都不令人惊讶时代周刊(Time)2017的年度人物是“打破沉默者 (The Silence Breakers)”- 也就是反性骚扰运动的发言人。

时代周刊的封面有五人合照:女演员阿絮莉•贾德(Ashley Judd第一个公开指责哈维•温斯坦性骚扰的女性之一),歌手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反控不当摸她的人一块美金而胜诉),草莓采摘员伊莎贝尔•帕斯奎尔(Isabel Pascual说出田园工人被骚扰的经验,用假名以保护她的家人),企业说客阿蔓妲•易梧(Amanda Iwu带头指责加州政客性骚扰)以及优步(Uber)前雇员苏珊•福勒(Susan Fowler博客文章揭露了优步不良的职场文化);除此之外,封面右下角只有右手臂代表那些受到性骚扰,但因害怕发言会带来负面后果而不便公开露脸的“打破沉默者”。

性骚扰已成为一个重大话题,截至2017年年底,在美国至少有七十人因性丑闻而失职、停职、辞职或道歉,包括影剧娱乐界、新闻媒体界、政治界、司法界、体育界、教育界、宗教界、工商界、军警界、医护界以及服务业等。总之,骚扰行为发生在各行各业。

美国在报导这些事件常用不当性行为(sexual misconduct),性骚扰(sexual harassment)或性侵犯(sexual assault)。有许多文章谈论这之间的区别,看来困惑的人不少。其中一篇文章说“这些定义并不严格,这些字眼可能会有不同的含意,要看你是与律师、警务人员、维权人士或是与街头巷尾一般人的谈话。”甚至在某个州内构成性侵犯的法条不一定适用于另一个州,因而在国家层面很难来讨论这个话题。下面是根据我的了解所做的解释:

不当性行为是一个总括性的用语,包括性骚扰与性侵犯。

性骚扰是不受欢迎的(unwelcomed),不要的(unwanted),不恰当的(inappropriate)与性有关的言论、要求或行为使受害人暴露于性,这可能是当面或间接(电话、电子邮件)的不当言行,例如色情言语、文字、图像、手势或是身体暴露等。基本上是感觉或精神上的阶段。性骚扰在雇佣范围内可能是非法的,因公司通常有禁止性骚扰的规定。但就刑法上而言不一定是非法的。它通常是民事事项,但在极端情况下可能是犯罪行为,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提诉。

通常性骚扰是指在工作场所或与工作有关联的不当性行为,包括性霸凌、恐吓和胁迫受害人,例如威胁伤害其家人、失去工作、减少工时等;也包括以性换取奖励的不当承诺,例如主管要求获得性利益,以换取工作保障、加薪或升等。也就是说性骚扰与受害者的就业/或工作表现有关联,因而是民事事项。

性侵犯是未经同意触摸对方,违背对方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进行性行为。例如强迫亲吻、拥抱、触摸臀部、胸部或其他身体私处的行为。强奸是属于这类,但特别强调性器官进入对方的身体。性侵害是有实际犯罪的情况发生,是犯罪行为。而且即使着手实行但没有得逞也可能构成犯罪未遂。

性侵犯与受害者的就业和/或工作表现无关,是对另一人的性侵犯,因而是刑事罪行。性侵犯虽与工作雇用无关但也可能发生在工作场所。一些受害者有可能会在其工作中受到性骚扰及性侵犯。

希望上面的解释有助于了解性骚扰与性侵犯。必须明确解释什么样的行为是不当的,要受到什么样的处分,否则会让人无所适从;这是目前美国男性的困扰,有些公司甚至考虑不雇用女性员工以避免性骚扰的控诉。

不当性行为可发生在同性间或异性间,但男性骚扰女性的事件较常见。为什么呢?华盛顿邮报(Washington Post)的记者威廉•万(William Wan)写了一篇文章“是什么让一些男人性骚扰?科学试图解说世上的不端行为(What makes some men sexual harassers? Science tries to explain the creeps of the world.)”该文引用了心理学家的实验或量表来说明。下面是文章的摘要:

(1) 性骚扰者几乎都是男的是因社会上有性别歧视加上历史和文化的包袱,在领导职位上男性多于女性。骚扰经常成为利用优势地位的手法,认为女性不重要、不被尊重、没有影响力等等。伊利诺大学厄巴纳- 香槟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 Champaign)的心理学家路易丝•菲茨杰拉德(Louise Fitzgerald)说行为科学也显示两性之间的行为有差异,“并不是女性没有黑暗性格,但我们从性别研究中知道,男性更具侵略性,更会在社交下寻求性,并且相信他们有这个权利。”

(2)有些男人会骚扰而有些不会最独特的因素是缺乏同理心、对传统性别角色的信念以及有主导优势/权威主义倾向的人较有可能成为骚扰者。这是根据伊利诺伊州立大学(Illinois State University)的心理学家约翰•普赖尔(John Pryor)多年的研究。他是性骚扰研究的先驱之一。他在1987年发展了一个量表测试男人的性骚扰倾向,其量表被称为“性骚扰的可能性”(Likelihood to Sexually Harass)已成为性骚扰者研究的基石。普赖尔等人也发现性骚扰者的环境对其有极大的影响。普赖尔说“如果你把那些在量表上得分较高的男人,放在他们可以逃避惩罚的情况下,他们就会做。有罪不罚是个很重要的因素。”

(3)处于掌权位置的人常会骚扰是因为权力扭曲其对他人的看法因而改变其行为。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ley)的心理学教授达丘•凯特纳(Dacher Keltner)说“我们在一个又一个的研究中看到权力让人更冲动。它使人不那么担心社会习俗以及自己行为对他人的影响。”而且“它成为一种唯我论(solipsism),认为自己脑子里的想法在周遭也是真的”像哈维•温斯坦这样的人可能会认为'我现在感觉非常性兴奋,'所以全世界都应该觉得这样。 ”

(4)最近一系列引人注目的案例中最令人困惑的细节之一就是那几个有影响力的男人向女人暴露自己,显然他们是期望那些女性一旦看到他们的身体会被吸引。根据2011年由俄亥俄州迈阿密大学(Miami University in Ohio)心理学家乔纳森•昆斯特曼(Jonathan Kunstman)和乔恩•曼呢(Jon Maner)的实验发现上级主管往往会幻想到下属并没有的性兴趣信息,而会根据这种误解去触摸下属的腿或者用色咪咪的眼神看人。昆斯特曼说“权力为不端行为创造了一个完美的精神风暴。…… 这种过度认知的浪漫往往会导致他可以随意触摸他人的感觉,从而导致不当的性行为。”

(5)这些性骚扰男人想要性与主导优势。心理学家试图理解权力与性的关系,发现对于许多在骚扰量表高分的男人来说,这两者往往交织在一起。普赖尔说“每个人总是说性骚扰其实不是有关于性,而是有关于权力。但这不是真的,它与两者有关。…… 它们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如果这些人掌握了权力,他们就很难不想到性。他们越想,权力与性的联想就越强。”

(6)菲茨杰拉德花费了三十年的时间研究性骚扰的破坏性影响,对“#我也是”运动非常悲观。她说在克拉伦斯•汤姆斯(Clarence Thomas)的最高法院法官提名听证会时她就想到文化改变的时刻已经到来(注:安妮塔•希尔Anita Hill当时指控汤姆斯性骚扰),但是20多年后,人们再次发现性骚扰还存在。她也指出现在头条新闻的案例主要涉及好莱坞和媒体的知名人士,但不确定这是否会使女性员工在一般公司行号或工厂受到骚扰的问题也受到重视。但普赖尔认为“#我也是”运动可能会改变性骚扰的羞辱感,他说“'#我也是'运动显示这般事件是多么地普遍,这可能使人不再沉默,进而使性骚扰问题呈现出来。”他与同侪认为“#我也是”运动可能会增加对性骚扰研究的兴趣而有助于对这方面的了解。

华盛顿邮报也请16位在其工作领域有重要角色的女性提供一个防止不当性行为的最佳建议。这些工作领域包括航空、电视媒体、家庭、公司企业、消防单位、金融、家政服务、国会、神职人员、军队、医院、大学、新闻中心、犹太社区、教堂和国家安全等。华盛顿邮报是想以此为起发点,希望读者们能提供意见。这16人的主要建议如下。由于受害人通常是女性,所以重点偏重在保护女性,但有些可性别通用。

摒弃性别歧视,员工多元化,让女性在工作上也可有主导或重要地位的机会;男性上级主管须以身作则,不要随意开色情玩笑,不把性骚扰当一回事;废除强迫仲裁要受害人保持诉讼程序秘密的条款;尽早开始教导小孩在互动时须对方同意的重要性;公司行号里若有不当性行为须公开不可隐藏不报;立法保护各类工作人员包括自由业者,契约合同或临时兼职工作者,让员工有安全的工作场所和相同的待遇;用诉讼促使机构认真地建立处理不当性行为的政策;赋予调查者有独立的评审与彻底调查的权责并建议适当处理性侵犯的案件,确定举报人不会受到报复;加入工会,使员工有团体力量的辩护;大力执行第九条款(Title IX)亦即在联邦财务资助的教育计划或活动中,没有人可因性别被排除、被剥夺利益或受到歧视。

德州82岁的女众议员伊蒂•伯尼斯•强生(Eddie Bernice Johnson)在接受采访时说道“我成长的那个时代,在穿着与言行举止上,女人的责任和男人一样。我来自旧传统,一个女人有可能举止看似挑逗,别人也可能这样去理解。”也就是说女性有责任确保她没有送出令人误解的信息。有人认为她暗示有些女性受到性不当行为是自邀的,因此造成反弹,声称这是责怪受害人,减低从事不当行为者的责任。

根据医学生理机能,男女都会产生性冲动,但引起的原因不同。男性的性冲动容易被视觉刺激所引起,如色情影片、女性曝露的穿着或裸体的艺术品、图片等等;女性的性冲动则较容易被触觉和听觉刺激所引起。忘了在哪看过,说男人比较有可能有一夜之情,因他有时只要满足肉体的欲望;女人则要有情爱,才会进行性交。当然这是一般而言,但或许这可以解释会性骚扰或性侵害的人几乎都是男性的原因之一。我个人认为一个人就是在你面前裸体,你也不可以不经许可,随便碰人。男人要自我克制,若看到别的男人有不当性行为,最好出面阻止,男人间互不纵容很有扼止的作用。同时女人须了解男人性冲动的诱因而采取一些措施以避免不必要的骚扰,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柳下惠能坐怀不乱。

性冲动是正常的生理现象,但这并不意味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满足自己的性冲动,因为性,既是个人的,也有社会、道德、法律的层面。论语:「不教而杀谓之虐」,若平时不透过教育来防范罪行,等到人犯罪/错后,就马上给予处罚或判死刑,就是“虐待”,所以在家庭、学校、公司必须有课程或培训让小孩、学生、员工了解哪些行为是可以接受的,哪些是不能做的,也要明确地规定什么样的不当行为要受什么样的处罚,依罪行的严重性来定刑罚的等级;要认真调查不当行为的声诉,并对不当行为者采取迅速果断的处理,不要不分青红皂白一网打尽,弄得人心惶惶。

大多数的人在道德规范与法律刑罚下,可能会循规蹈距。像柳下惠的人不多,但也有极少数意志脆弱或性变态的人,即使一个人的穿着与言行举止完全正常,也可能受到性骚扰与性侵犯,这是很不幸的就像其它与性无关的罪行。就整个社会来说,需要道德教育与法律严惩双管齐下来减少不当的性行为,受害人因而受到的身心伤害是任何一个健康的社会不应有的现象。

1991年秋天,在最高法院克拉伦斯•汤姆斯的最高法院法官提名听证会上,他在美国教育部和美国平等机会委员会任职的下属安妮塔•希尔指控他在他们共同工作期间性骚扰。尽管如此,汤姆斯还是成了美国最高法院的九位法官之一。但她的证词使得当时的社会醒悟性骚扰是不好的。全国各地的人事部,意识到这会涉及法律,从而开始了性骚扰和敏感性的训练课程。

然而事经26年,根据2017年底晨间咨询和纽约时报(Morning Consult and The New York Times)在615位男性的一项调查发现大约三分之一的全职员工承认他们在过去一年中曾做过引起反感或性骚扰的行为。安妮塔•希尔在十二月中被推选来领导一个新成立的影剧娱乐界性骚扰委员会。她在新委员会的声明中说“现在是结束沉默的时候了…… 这一刻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来实现真正的改变。”经由社会媒介,“哈维效应”引起了“#我也是”运动,有机会减少不当性行为的转捩点似乎又出现了一道曙光,这个文化的转变是否能有永久性以及能否有多米诺骨牌效应(Domino Effect)影响到世界各国,尚需拭目以待。

(本文部分文稿曾在咨商与辅导月刊386期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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